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紧扣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关系到国计民生。确保粮食安全对于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至关重要。《通知》在第一条就明确了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具体包括: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支持;加大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金融支持;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
金融在保障粮食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不仅支持了粮食产业的发展,还推动了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通知》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重要部署,也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要求金融部门所采取的具体行动措施之一,即具体行动计划。”中国农业大学经管院教授陈永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对于贯彻大食物观,保障全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双链”全过程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和实践意义。
“不仅可以有效助推和夯实粮食安全的基石,还可以引导更多社会资本的投入,为未来实现农业强国的目标提供新动能和新保障。”陈永福说。
一直以来,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覆盖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有效地支持粮食产业的各个环节。“《通知》中提出的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支持、加大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金融支持、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三项具体专项行动,分别聚焦产能提升保障目标、稳定和增加长期农业资本投入,以及科技强农的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动力源泉,具有目标精准清晰,举措针对性强的特征,可以为保障和提升我国粮食安全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工具。”陈永福介绍。
“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性,盐碱地综合利用融资项目的筛选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种业基地、种业阵型企业清单共享和融资监测机制,创新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种畜禽担保方式等,这正是过去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堵点和薄弱环节。”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陈盛伟告诉本报记者,此举是用金融创新性手段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有针对性的问题。
陈盛伟还特别谈到,拓展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创新银垦合作场景和模式,农业知识产权有效金融化利用等,这不仅体现了金融产品的创新性,还体现了金融业态的创新性。若能在此基础上控制好金融风险,将对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长效性。
河南安阳的一位种粮大户张师傅在得知政策强调拓展粮食生产、流通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要满足农业生产主体和农资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时,对采访中的记者说:“这真是政策‘甘露’啊!从我自身种地经验来讲,金融支持肯定是能为粮食生产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以后更要多种粮、种好粮。”
在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对此,陈永福认为,需要金融机构以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相关主体贴心服务为宗旨股票配资全攻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行动的实施,切忌采取“一刀切”的手段方式,防止造成变相对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等增加过度负债。